第一节 原始凭证的分类
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是编制记账凭证的基本依据,是编制财务报表的起点,在财务工作中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根据取得来源、填制手续等方面的不同,原始凭证有四种分类方法。
(一)按取得来源不同,可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是本单位内部发生经济业务时,由经办人填制的凭证。外来原始凭证是与外单位发生经济业务时,从外部取得的凭证。
(二)按填制手续不同,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一次凭证是指填制手续一次完成,一次记录一项或若干项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中的收料单、发货单等等都是一次凭证。累计凭证是在一定时期内,在一张凭证上,连续多次记录不断重复发生的同类经济业务,随时计算累计数及结余数的原始凭证——它的主要作用在于按计划或限额对物料领用进行控制。根据物料清单/维修工单编制的限额领料单是典型的累计凭证。汇总凭证是将一定时期内记录同类经济业务的若干张原始凭证粘贴汇总起来编制的原始凭证。例如:工资结算汇总表、收货汇总表、发出材料汇总表等等。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属于汇总原始凭证。
(三)按外在表现形式,可以分为票、表、证、单、书、据等。
1、票,即发票,是企业经济活动中最重要、出现频率最高的原始凭证,主要是指单位和个人在经营活动中,购销双方证明其经济业务的书面凭证,是财务核算的法定凭证,还是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检查的重要依据。发票正上方居中位置通常有“国家税务总局XX省税务局监制”印章。
注意:若对结算价格有异议,不要轻易认证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有可能在发生经济纠纷时处于不利的地位。另外,双方办理结算时,除了发票之外,还应当有合同、结算清单作为佐证。款项支付情况要靠收据、转账记录等作为凭据。企业双方的对账应当包括货物收发、发票开具、款项收付三个方面。
发票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专用发票(纸质)。纸质专用发票单联尺寸为24cm*14cm。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作为销售方对外开具专用发票。但原则上只有一般纳税人购买方可以依据票面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或计算税额(农产品发票)认证抵扣增值税税额。它是抵扣链条以票控税的最重要一环。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等几种。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
(2)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主要形式有折叠、卷式。主要适用于受票方不得抵扣税款的情形。
纸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卷式发票有57mm×177.8mm、76mm×177.8mm两种规格,均为单联,常用于餐饮、超市及一些生活服务业。4S店普通发票主要是在个人和事业单位维修车辆时向其开具。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纸质)。发票尺寸为24.1cm×17.7cm。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意:4S店向二级经销商销售机动车,通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面向终端用户时(也就是办理上户手续的主体),才开具本类发票。
(4)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纸质)。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销售、中介和拍卖二手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5)定额发票(纸质)。定额发票是税局专门印制的,不用填开的,有固定数额而没有抬头的发票。就是通常讲的“手撕票”。通常只有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才能领取。
(6)专业发票。如航空运输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客运的《旅客运输机打发票》、过路过桥费机打发票、火车票等等。注意,部分专业发票,如火车票,无国家税务总局监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到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真伪,航空行程单可以到信天游(http://www.travelsky.com/)查询真伪,平推发票、定额发票等可以到各省税务局“普通发票信息”中查询。
2023年5月17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操作指南》,对铁路客票、航空行程单电子格式做出了规范。
(7)电子发票和全电发票。这两种发票特殊之处是目前对于大多数公司需要保留电子存档和根据电子文件打印的纸质发票。
前述第(1)至第(6)项发票除了定额发票外,大部分将在近期从纸质过渡到全电。
2、表,如《工资发放表》、《折旧摊销计算》、《成本结转计算表》等。注意,即使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的工资,也应当有员工签字的工资表或工资条以证明双方对工资金额的确认。
3、证,如售付汇凭证、完税证明、国内信用证等。对支付给我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的非购货款,可以按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开具的售付汇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部门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法定鉴证机构的确认证明,经审核确认,可作为合法的记账凭证。
4、单,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支出凭单、付款申请单、资产采购申请单、货物交接签收单、结算清单、银行回单等等。通常情况下费用报销单等汇总原始凭证在编制记账凭证时以单个汇总原始凭证作为整体计数。银行对账单不是原始凭证。
5、书,如各种缴款书。主要有税收缴款书、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书、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等,都是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支出的重要凭据。
6、据,如财政收据。财政收据是发票以外使用量较大的一种合法凭证,由财政部门监制,供行政事业单位及代收费单位收取各项规费时使用。无财政部门监章的自制收据无法替代发票,如以此入账计入成本费用,则属于“白条入账”。
根据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4号)第七条的规定,财政票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非税收入类票据
1.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2.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特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
3.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二)结算类票据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
(三)其他财政票据
1.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指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赠时开具的凭证。
2.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凭证。
3.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是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凭证。
4.其他应当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
财政电子票据的真伪可以在财政部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网址:http://pjcy.mof.gov.cn/#/home)上确认,不过与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相比,该平台仅可查询最近一年内开具的电子票据。
(四)按所起作用,可分为通知凭证、执行凭证和计算凭证。
通知凭证是对某项经济业务起通知或指示作用的凭证,对这类凭证的管理,不能完全等同于其他原始凭证,因为其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完成。例如:物资订货单、扣款通知等等。执行凭证是对某项经济业务执行后填制的原始凭证,可以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完成。例如:入库单、出库单、各种收据等等。计算凭证也是某项经济业务完成后填制的原始凭证,可以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完成。但是,该凭证上的数字是按照一定的方法计算后形成的。例如:工资结算汇总表、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表、制造费用分配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