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警方破获一起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特大案件,波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金额或达4800余亿元。绍兴、越城、柯桥、诸暨等地公安机在广东、福建、上海等地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43名。
该案于2019年9月16日立案侦查,12月6日收网,12月18日通报。涉案团伙核心人员均为广东饶平籍,多属社会闲散人员,团员间以亲戚关系为纽带,大肆勾结从事非法勾当。
根据法[2018]226号相关条款,“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此案或将有数人面列无期徒刑的判决。
金税三期上线以来,仍有不少妄图通过非法牟利实现人生目标的狂徒疯狂试探法律的高压线。他们采取大量注册空壳公司(多达数万家)、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临近申报期便走逃等多种诡计,自欺欺人的认为可以逃避国家法律的制裁。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国家金税三期大数据分析、银税联网等强力措施面前,一切偷逃税款的行为都只是雕虫小技,无所遁形。
前年,笔者在本市税务机关举办的一次普法宣传中获知,本省发生了一起案值超百亿的违法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作案人员系由广东潜来本省。从案发到人赃并获不过半年。此后耳闻目睹的数字不断刷新上限,不过从案发到落网的时间也在不断缩短。
2018年8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共同组织开展为期两年的打击违法开具增值税发票行动。在“放、管、服”的大背景下,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也在不断加码。近期曝光的案件,或将更引起新一轮严查。
众所周知,增值税是环环相扣,一环出问题,上下游皆无独善其身之理。税总2016年第76号文及2019年第38号文,对取得走逃户开具发票的进项税额必做转出做了规定。而不少企业老板还抱有侥幸心理,持“法不责众”等观点的不在少数,却对税收是国家的重要经济来源这一重要事实置若罔闻。